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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楼主# 2019-3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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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政时间点为:2017年7月4日

新政策变化一:取消随行子女年龄限制,成年后身份继续保留

新政:
      1.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子女,18周岁以上的子女包括领养子女只要是未婚,经济上依赖于主申请人或配偶
      2.主申请人在申请成功之后新生子女或领养子女
旧政:主申请人或配偶18-26周岁的子女,包括领养子女。子女要求未婚,经济上依赖于主申请人或配偶


新政策变化二:取消居住时间的限制,可无限期停留

新政:马耳他取消了之前的居住限制
旧政:1.申请人不能连续在马耳他居住四年
          2.申请人5年内需离境马耳他累计10个月或单次离境6个月

新政策变化三:无犯罪记录年龄放宽

新政:14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需开具无犯罪证明文件
旧政:12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需开具无犯罪证明文件

新政策变化四:调整政府申请费,父母祖父母随行需要额外缴费

新政:主申请人和配偶以及随行子女需缴纳30000欧元政府申请费,每增加一个父母祖父母需要增加5000欧元政府申请费
旧政:全家申请30000欧元政府申请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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